为安全、公平、科学开展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精心组织实施本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调整,确保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负责组建本院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二)成立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三)成立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复试录取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度,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四)确立复试专家小组名单以及参与复试过程的其他工作人员名单。
二、考生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4月2日(周日)上午8:30开始,一志愿考生报到,报到地点为安徽财经大学西校区文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提供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有: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手写签名。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认证。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政审意见表(见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须提供在职就业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测试考生的英语水平。
1.专业知识笔试,占复试成绩40%(由学校统一组织)。
2.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40%。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主要介绍大学阶段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主要获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情况。
(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各培养单位主要参照已公布的复试课程和复试参考书目命制试题,试题涉及的专业知识主要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前沿发展等方面,试题一般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20%。
(1)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
(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试题为与大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般性问题。
(三)面试流程
1.候考区:安徽财经大学西校区文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面试区:安徽财经大学西校区文学院办公楼二楼党员活动室。
2.4月3日(周一)上午8点,考生到达面试候考区,填写签到表并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8:30面试开始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区答题。
3.面试流程。首先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面试规则和纪律,考生按抽签顺序入场答题。老师根据考生的答题表现现场实名独立打分,秘书当场收取打分表。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发挥能力等。考生现场抽题后,在规定的时间内(10分钟,包括思考时间)完成作答,不得超时。
5.面试纪律
(1)面试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规定。
(2)面试老师应在规定的时间集合,将通讯工具关机或静音后上交督查小组保管,并在督查小组的监督下进行面试。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抽签号的同时将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后凭抽签号领回手机。
(4)面试结束后,禁止返回“候场室”,严禁在面试区域逗留。
(5)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工作区域。
(6)面试小组秘书及相应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6.成绩报送。面试结束后当日秘书在学院监督小组老师的监督下,汇总所有面试老师打的分数,取平均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复试成绩计算
1.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40%。
2.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五)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强化考试安全
学院需按照国考试卷保密要求做好复试命题工作。要根据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自主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应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提前组织命制足量的面试试题,避免试题重复使用。
2.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考前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考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做好面试记录。面试结束后,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由各面试专家独立打分的面试评分表、汇总表和面试记录表。
3.加强复试培训
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教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工作规范、招生政策,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二)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
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三)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并列,位列最后几名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依次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并列,则依次录取初试公共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和初试公共课成绩均并列,则依次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得分高的考生。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
4.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
5.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
6.复试时有违规行为。
五、监督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行复议申诉制度
学院将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议申诉联系方式。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诉。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或纪委办公室提出申诉。
文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