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2号)《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安财学〔2025〕12号)文件精神,学院按照评选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安徽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拟推荐况梦茜、徐苏阳、王若彤、但应璇、柴艺、罗诗萌、滕文钰等7名同学为文学院2025届安徽省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生。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实名反映至文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209室。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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