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4号)、《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关于评选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安财研〔2023〕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确定了文学院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1 | 3202111101 | 朱怡婷 |
2 | 3202111115 | 黄佳欣 |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文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552-3173109。
文学院
2023年3月6日